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经营与保障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创办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和机构,或者从事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活动。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