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 缴存第十三条已修改单位录用新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从起薪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