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节 废弃物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站点,实行定时、定点、密闭化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