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自治机关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各族人口的素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