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制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历史、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加快重点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自治机关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开发旅游资源,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经济,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