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充分运用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手段,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推进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依托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把自治县建成渝东枢纽门户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