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相关部门应当配合。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