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内的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民族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