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第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采挖、捕捞、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珊瑚礁、砗磲的行为,有权向当地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工商、公安、海警、海关、海事、边防、邮政等部门举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