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抽取地下水。在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的区域,禁止抽取地下水、截留地表水和开凿集水井等,现有的集水井等设施应当停止使用,予以封闭。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