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人身受到伤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