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已废止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本规定履行各自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