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境外人员参观宗教活动场所,需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接待的,必须事先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