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三条已废止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款物必须用于社会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红十字会处分捐赠款物,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