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