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终止服务的,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库,并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不得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