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外埠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应当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