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三条已修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同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不继续聘用的,可以依法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