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通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