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通过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零配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