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保护与管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