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创新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所需的天然原材料和珍稀矿产,大力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开发民族民间文化产品、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旅游服务,以及其他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应当保护文化资源和文化风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