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教育机构开展普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把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列入教育教学的内容。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