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城镇园林绿化应当选种耐旱型花草树木,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方式浇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