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结核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结核病预防和控制第十二条有效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地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对结核病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