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配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或者拒绝纳入统一监测网络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