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科学技术投入与人才培养第二十条有效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和其他有关资金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和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