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危及西湖文化景观安全的突发事件,或者发现西湖文化景观存在安全隐患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