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听取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认为法规案已比较成熟,可以决定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分歧较大、尚不成熟的,可以提出建议,暂不付诸表决,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修改。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