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第四章 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听取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认为法规案已比较成熟,可以决定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分歧较大、尚不成熟的,可以提出建议,暂不付诸表决,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修改。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