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玉佛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由东山景区、二一九公园景区和玉佛苑景区组成,景区面积为17.42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为16.2平方公里。市人民政府按照《玉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予以公示,并标界立碑。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