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养老服务激励保障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省有关规定,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给予相应的建设补助和日常运营补贴。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