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村镇供水工程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受益群众投资、捐资、投劳建设村镇供水工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