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五章 供水与用水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村镇供水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