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村镇供水、用水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村镇范围内的供水、用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