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村镇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