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服务机构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保险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参加互助保险,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