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五十九条已废止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