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对华侨捐赠的工程项目,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给予支持,并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给予优惠。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