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县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天然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镇生活垃圾。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