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已废止邮政管理部门建立申诉、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申诉、举报的事项。用户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答复申诉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