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废止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经营情况、服务质量自查情况和统计报表,并及时报告重大通信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