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依法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被抽查,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筑物未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并承担费用。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