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与经营第九条已修改实验动物生产环境设施应当符合不同等级实验动物标准要求。不同来源,不同品种、品系和不同实验目的的实验动物,应当分开饲养。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和动物实验室应当分开设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