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无公害瓜果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扶持无公害瓜果菜的科研开发、生产基地建设、产品运销和出口创汇,并奖励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