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无公害瓜果菜认证机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伪造检验结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