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无公害瓜果菜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无公害瓜果菜质量负责,其生产的无公害瓜果菜应当符合本省标准。无公害瓜果菜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无公害瓜果菜符合标准的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无公害瓜果菜质量标准的瓜果菜,不得冒充符合标准的无公害瓜果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