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在遭遇台风、特大暴雨(雪)、地震、泥石流、冰冻等紧急情况时,对可能危及电网设施安全或者妨碍电网设施建设的植物,电网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先行修剪、采伐;紧急情况消除后,电网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植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给予相应补偿。

依照前款规定采伐林木的,电网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还应当在紧急情况消除后五日内将采伐林木情况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