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二章 电网设施建设第十一条已废止电网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电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