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应保证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或拖欠。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