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三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